(六)2011—2015年普法教育(简称“六五”普法)
2011年是“六五”普法开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启动年。本轮普法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普法对象,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抓好“六五”普法起步工作,实现“普法有阶段,工作不断档”确保全区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性。普法工作主要有:及时制定出台《普洱市2011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六五普法规划》等切合实际年度普法计划;推动“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将“法律六进”活动延伸至社会方方面面,牵头或配合好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好“三下乡”活动、“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暨法律宣传活动,“送温暖”等活动;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全市23名县(区)分管领导和宣传科长参加骨干培训,举办2011年度全市“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开展2011年度领导干部普法考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云南省司法厅“五五”普法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考评的通知》,指导全市各县(区)司法局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工作,及时报送20篇普法典型经验材料至省司法厅,其中,孟连县“五五”普法先进经验在全省第八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交流,是云南省129个县(区)唯一一家县级交流单位。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重要一年,也是落实“六五”普法关键年。普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科学发展为统揽,以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全省“法制走边关”启动会议精神。
2013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第三年,也是“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年。全年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大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普法工作创新亮点有: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确保全市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创新性地推动“法制走边关”开展。
2014年,普法工作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为抓手,以推进法治普洱创建为契机,加强法治创建工作这两个重点开展工作。年内,狠抓“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大普法”机制完善;及时制定《普洱市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与市属各单位签订《普洱市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状》,全力指导各县区做好各责任主体年内在主流媒体上完成对据以履行职能法律法规公告工作;推进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涵和外延,督促全市各县(区)、各单位认真抓好“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制定《2014年普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围绕“八大提升”工作落实从六个大方面在全市提出指导性建议。按照“法律六进”内容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编辑《机关说法》《公务员学法》《企业与法》《法在校园》《社区学法》《法在农村》6本漫画类普法宣传工具书。围绕各县(区)开展“六五”普法以来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情况对景谷县、景东县、镇沅县、思茅区开展调研活动。配合市人大视察组顺利完成对景谷县、景东县、镇沅县及普洱市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视察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普洱市、宁洱县、市司法局、墨江县李琼分别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完成全省“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台账资料上报工作,普洱市得分为95.6,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名第5。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印发《加强普洱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法治实践与民族文化建设相结合,坚持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和谐。
2015年,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双普法”责任机制为支撑,立足于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突出重点对象,注重创新发展,展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普法新局面。通过“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在普法工作中,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等为普法重点对象,做好经费、组织机构两个保障,建立完善市县(区)委书记、市县(区)长“双组长”负责,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是年,以“双普法”机制为支撑,大普法格局逐步形成。围绕弘扬法治精神主题,强化职能定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沿用传统方式开展宣传的同时,创新采用普法短信平台、普法网、律师电话咨询等方式,逐步实现普法载体现代化。各县(区)结合实际建设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窗口,通过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进行法治宣传已成为常态。在各级各部门倾力参与下,普洱市打造“3·8”妇女维权周、综治维稳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和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品牌。同时,围绕土地承包、房屋拆迁、林地改革、劳动就业、医疗保障、移民安置、农民工维权、禁毒防艾等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建立联防联调机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依法维权、合理反映诉求意识。
“六五”普法以来,全市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07期,培训普法骨干3505人,征订“六五”普法教材120万册;组织市管干部专题法制讲座8次;举办乡科级和处级干部培训班24期,培训干部3640名。按期完成“六五”普法所确定目标任务,完成全省组织“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得到省检查组“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队伍建设到位、履行职责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贴近群众到位、普法整体效果好”评价。全国人大内司委到普洱市调研“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认为普洱市“六五”普法工作氛围浓、方法多、亮点亮、效果好。“六五”普法期间,全市涌现出一批国家级、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普洱市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称号,普洱市司法局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称号,宁洱县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称号,墨江县李琼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
2016年,普洱市市委、市政府对“六五”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5个普法县(区)、96个普法集体、171名普法工作者、50名法治副校长给予通报表扬。分别为:
成绩突出普法县(区)(5个):孟连县、景谷县、镇沅县、西盟县、宁洱县;
成绩突出普法集体(96个),其中:
孟连县(4个):孟连县教育局、孟连县司法局、孟连县公信乡人民政府、孟连县第一小学。
景谷县(6个):景谷县委办公室、景谷县司法局、景谷县地震局、景谷县景谷镇党委、景谷供电有限公司、景谷县第一小学。
镇沅县(6个):镇沅县委组织部、镇沅县妇联、镇沅县古城镇党委、镇沅县恩乐镇中学、镇沅县按板镇按板社区、镇沅县田坝乡胜利村。
西盟县(4个):西盟县委宣传部、西盟县司法局、西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西盟县中课镇人民政府。
宁洱县(6个):宁洱县政府办公室、宁洱县司法局、宁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洱县梅子镇人民政府、宁洱县磨黑镇人民政府、宁洱供电有限公司。
景东县(7个):景东县民宗局、景东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景东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景东县森林公安、景东县审计局、景东县锦屏镇人民政府、景东县文龙镇党委。
澜沧县(8个):澜沧县委办公室、澜沧县委政法委、澜沧县司法局、澜沧县烟草专卖局、澜沧县第一中学、澜沧县糯福乡党委、澜沧县东河乡党委、澜沧县竹塘乡党委。
思茅区(7个):思茅区委组织部、思茅区委宣传部、思茅区委政法委、思茅区司法局、思茅区人民法院、思茅区妇联、思茅区思茅镇人民政府。
墨江县(8个):墨江县委办公室、墨江县纪委、墨江县委政法委、墨江县政府办公室、墨江县司法局、墨江县国土局、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墨江县通关镇。
江城县(4个):江城县司法局、江城县人民检察院、江城供电有限公司、江城县第一中学。
市直单位及部门(36个):普洱市纪委、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委宣传部、普洱市委政法委、普洱市委党校、普洱市国家保密局、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普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作委员会、普洱市政府办公室、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教育局、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普洱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普洱市农业局、普洱市商务局、普洱市审计局、普洱市扶贫开发办、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普洱市政协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普洱市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普洱监狱、普洱市国家税务局、普洱市地方税务局、普洱市妇女联合会、普洱市总工会、普洱电视台、普洱市图书馆、普洱供电局、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
成绩突出普法工作者(171名),分别为:
孟连县(7人):张新立、罗恒东、扎海、扎朵、李颜、罗微、张懿。
景谷县(11人):李千、罗恒寿、马鸿、赵应学、赵勇、龙宗良、黄华、陶成良、李学斌、周兆良、刀有明。
镇沅县(11人):邓天云、杨庚、李忠山、姜传几、罗廷泽、李冀、许得洪、何玲、李越、段元华、段春伟。
西盟县(7人):程东、付强、段爱涓、李成龙、罗成莉、闫理钧、杨丽峰。
宁洱县(11人):郭忻汶、吴仕伦、黄建惟、周文超、魏大嵩、白亚、孙艳玲、杨春华、陆云祥、刀在平、杨恒国。
景东县(13人):饶仕贵、李胜、苏甜甜、谢添翔、袁志宏、李仙会、肖会荣、杨晓燕、祝金恩、张以宏、鲁杨莹、孔广慧、廖兴胜。
澜沧县(15人):陈敏、罗建云、田卫武、李文昌、张薇、赛路路、刘玉琼、雷鸣、张常富、李晓昌、王学强、自强、魏金城、何葶、张华。
思茅区(13人):陈蜀云、张亚、丁嘉龙、周家平、高俊、王寅虎、黎莹、徐正洋、罗维芳、李玲、周天明、罗荣伟、付朝晖。
墨江县(15人):曹海平、陈红福、成芮杭、刘斌、刘春敏、刘锋、王廷芳、吴永珍、杨世明、张发勇、赵军、赵翔、宗祖恩、李进荣、马荣生。
江城县(7人):陈仲荣、赖培清、苏建玲、徐芳、徐秋锦、郑萍芳、周艳华。
市直单位及部门(61人):张希升、杨正聪、周庭进、李开文、左国荣、罗承岚、段爱敏、范联增、周晓东、李亚杰、吴丽姝、苏丹、岩飘、赵阳燊、朱力青、李勇、周德坤、罗鹃、陈云贵、陈凌、许天德、印列烈、李晨、张春莲、马忠安、雷云河、冯剑、杨学彬、陈燕、俞有龙、张桂斤、范云明、罗宗云、高燕、李存梅、李德昌、吴培荣、徐彬喆、李松格、普汉兴、刘云、李红兵、陈定波、邓梦杰、钟云、解默、罗丽华、余建伟、周维宏、夏敏、秦波、杨信、王曾砚、廖恩云、徐元飞、刘军强、王平忠、秦正华、张勇、白汝云、廖震。
成绩突出法治副校长(50名),分别为:
孟连县(3人):李青、段庆民、王永夫。
景谷县(5人):王瑞青、鲁文斌、钱显清、鲁文昌、周学昌。
镇沅县(5人):李其军、李洋、王品舜、熊斌、张杰。
西盟县(3人):魏云忠、罗云超、岩峰。
宁洱县(5人):杨虎臣、杨黎青、李跃松、李昀徽、李志红。
景东县(6人):汤荣华、黄珂菡、罗强、戴云鹏、谢亚龄、陈罗云。
澜沧县(7人):段地萍、刘刚、杨斌、李新荣、罗斌、倪小平、戴世文。
思茅区(6人):李家宏、鲁德春、汪惠莲、姜富春、王云川、李鹏宇。
墨江县(7人):戴军、李朝奎、李瑞杰、李永鑫、马永成、赵翔、黄瑛。
江城县(3人):白乔良、何彦红、罗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