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宣传
法律援助宣传是法律援助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法律援助,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是宣传工作目标。多年来,通过多种渠道,不同方式的宣传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识、认知程度得到提升。
2003年,随着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开展“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和宣传活动。2006年开展“12·4”法律援助送温暖和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覆盖率。2007年以来,持续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咨询和宣传活动。2008年,开展以“维护困难群众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印制《普洱市法律援助服务卡》向社会群众发放和宣传;开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通过广播、标语、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设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到农村、学校、企业、厂矿、单位等广泛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逐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村一标牌”活动,在全市955个行政村悬挂法律援助标牌,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013年,开展“百万法律援助明白人”宣传活动。2014年,开展“尊严工作-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和宣传活动。2016年市、县(区)、乡(镇)、村(居)、“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开展服务和宣传工作。2018年,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法律援助宣传是主要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