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沿革
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是由市司法局直接管理,接受云南省戒毒管理局业务指导的正处级单位。2017年8月13日,根据《普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设办公室、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纪检监察室、习艺劳动基建科、生活卫生装备科、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心理矫治中心)、警戒护卫大队、强戒隔离戒毒大队一大队(入所大队)、二大队(特殊病专管大队)、三大队(康复大队)、四大队(回归巩固大队)12个内设正科级机构。
2018年1月24日,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挂牌成立;1月31日,正式收治强戒人员。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原则,依法对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吸毒人员实施“收治、管理、教育矫治、戒毒治疗、诊断评估、习艺劳动和变更戒毒措施、解除”等,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