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务信息公开
政务信息工作是领导决策的基础和依据,是沟通各级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载体,是对政策落实和工作部署、指导和调控工作的有效手段。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执法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08年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年,市司法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在配合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普洱市司法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性工作。建立《普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普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试行)》《普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试行)》《普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普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制度。市司法局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开设5个栏目,分别为“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众监督”“最新信息”“帮助”,发布信息117条。“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进行公布,以利于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机构职能”栏目将普洱市司法局名称、职责、地址、邮箱、联系电话、网址及内设科室、职责分工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布;“法律依据”栏目将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律师法》《公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布,发展规划中公布普洱市“五五”普法规划和2006—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及市司法局2008年工作总结。“业务工作”栏目分别从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等18个方面对普洱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介绍。“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信息,同步发布到市司法局网站上进行公开,扩大信息公开的宣传面。
2009年,市司法局派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信息产业办有关信息工作的培训,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90篇,分别为通知公告栏4篇,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栏7篇,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栏79篇。加大对可能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人员的通报力度,对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和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基本情况进行公开,按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规定,及时通报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司法所建设项目情况,对普洱市参评全省“六十佳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人员名单进行公示。通过“96128”电话查询系统和信息联络员手机回答政务信息查询16个,内容涉及律师、公证、国家司法考试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和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借款等有关法律问题咨询。
2010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93篇,分别为通知公告8篇,发展规划2篇,司法行政工作动态83篇。通过“96128”电话查询、网络查询及交办等方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4个,内容涉及律师、公证、国家司法考试等方面的政策法律规定以及房屋出租、申请执行、借款等有关法律问题咨询。结合效能政府五项制度、为民服务五项制度工作的开展,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普洱市司法局对效能政府五项制度、为民服务五项制度实施方案及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关键岗位和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和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及新制定的《普洱市司法局机关法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普洱市司法局公职律师事务所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普洱市司法局成立保密委员会,专门负责保密工作。由分管办公室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对于应公开的信息与公文运转程序相结合,严格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文一审”,需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发文后再由信息员在网络上发布。
2011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00篇,分别为通知公告8篇,发展规划1篇,司法行政工作动态85篇、法律依据3篇、业务工作3篇。对国家司法考试、效能政府五项制度实施方案、为民服务五项制度实施方案、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关键岗位及机关法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司法行政工作半年、全年工作总结等内容进行公开。局办公室负责行政复议和“96128”专线接答,各科室严格按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
2012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35篇,分别为通知公告5篇,发展规划2篇,司法行政工作动态123篇、业务工作5篇。对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公开。接待“96128”专线查询6人次,处理6人次,均为法律咨询和国家司法考试有关政策咨询。
2013年,调整和充实普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局领导为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局纪检书记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局属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各自做好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健全普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普洱市信息公开安全应急预案等,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并及时、规范地公开普洱市司法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2013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66篇,分别为通知公告10篇,发展规划2篇,司法行政工作动态52篇,法律依据2篇。公开内容主要有《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及《普洱市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等。
2014年,普洱市司法局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办公室贯彻落实厅党委关于精简文件简报精神的通知》《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 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信息公开数量,共计发布简报、各类信息等28篇。其中,包括《2014年普洱市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关于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等,同时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陆续发布《普洱市司法局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普洱市司法局2013年年收支预算总表》等。按时公布《普洱市司法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局办公室负责行政复议和“96128”专线接答,各科室严格按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同时,通过主办的《普洱司法》杂志期刊发布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在司法行政微博等平台累计公布、转发信息268条,方便公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
2015年,普洱市司法局配合市编办,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网站普查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整改,对公开栏目、公开内容等进行排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司法行政工作简报、各类信息67篇。通过微博等平台公布、转发信息380条。进一步详细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分别于12月底公开《普洱市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普洱市司法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普洱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普洱市司法局2014“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和《普洱市司法局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等。相继公布《2015年普洱市国家司法考试公告》《普洱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第2号》等公共服务信息。
2016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增设政策解读栏目,并在第一时间对新出台政策作出全面有效的解读,及时转载省司法厅政策解读栏目内容,让群众多角度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规定、新政策。同时开设司法考试公告专栏,公布一系列有关司法考试内容公告。2016年发布简报、各类信息等62篇。其中,包括《2016年普洱市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关于通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等,公开《普洱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普洱市司法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普洱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普洱市司法局2015“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和《普洱市司法局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7年,在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3条,其中,在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投入使用前,通过报市政府信息公开科统一公开至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4条;10月初新网站投入使用后,普洱市司法局自主公开信息29条。设置公开栏目6个,分别为:办事指南、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投诉建议、机构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人事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人事信息9条,行政许可办事指南4条,司法行政工作动态5条,服务承诺书2条,机构设置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信息)7条,包括《普洱市司法局第三季度预算执行公开》《普洱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普洱市司法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等。行政复议和“96128”专线接答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公开内容由相关责任科室初审,交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公开。普洱市司法局与第三方合作,投入5万元,开通“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广普法宣传工作,并作为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第二平台,至年底关注人数10350人,发布普法信息102条,政府工作信息4条。
2018年,新增设“公共法律服务”专栏,下设“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五个子栏目。普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共设司法行政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17个栏目,共发布信息12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78条,重点领域公共法律服务信息13条,重点领域财政信息6条,人事招聘信息6条,通知公告12条,办事指南7条。按时公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部门预决算情况、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扫黑除恶举报渠道等信息。根据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任务和《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文件的通知》要求,完成办事指南修改编制工作,调整规范办理标准和材料要求,并提交审改办审核,将办事指南在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简化审批材料,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2项,精简到现行办事指南的必要的不可缩减的5项。律师执业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3项证明材料,缩减到现行办事指南的必要5大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初审时限为20天。年内,新招录一名聘用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两微一平台”运维工作,新开通“普洱司法行政”官方微博。全年“普洱司法行政”微博共发布信息59条,关注数17个。“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46条,其中普法信息102条,政府工作信息4条,关注人数16019人。组织开展“普洱市司法行政工作问卷调查”工作,处理各类投诉、咨询4条,其中,按规定办理2条,不受理恶意咨询投诉2条。
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至2018年,普洱市司法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