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景东县曼等乡瓦窑村、胜岩村
2015年8月,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司法局挂包村变更为景东县曼等乡瓦窑村,同时派5名工作队员到景东县曼等乡胜岩村驻村工作。至2018年,挂包瓦窑村鱼塘、胖屯、火山3个村民小组31户建档立卡户。2018年,新增挂包景东县曼等乡胜岩村中村、以村、小箐头、胖腾河、梁子、沈家、大水平、洼子8个村民小组26户建档立卡户。至2018年年底,共有马强、李永洪、何亭立、陶薇玮、张喆、李晓燕、陶云忠、周瑜、罗榕、李金慧、李玉蓉等人驻村扶贫。
2016年筹措资金8万元,为瓦窑村65户村民解决饮水问题。组织瓦窑村31户建档立卡户户主由乡分管领导、村委会安排专人带队,市司法局组织车辆、出费用到普洱市种猪养殖基地学习养猪技术,到普洱市石斛、咖啡、茶叶种植基地学习种植技术,到景谷县参观新农村建设,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并为帮扶的31户农户送去能繁母猪仔62头以及饲料62袋。
2017年,市司法局派出4名工作队员驻景东县曼等乡胜岩村,深入开展“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驻村工作队员参与村级档案建设工作,对一户一档、易地搬迁及动态管理等相关台账做到从无到有,从有到好,切实掌握村情、贫情以及贫困户享受项目等情况,并协同开展不定期的走访调查,确保帮扶措施精准,帮扶成效明显。开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先后分8批次深入景东县曼等乡瓦窑村对结对帮扶的3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村民开展走访慰问、村情民意调研、党组织互联共建、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制作500册脱贫攻坚宣传画册,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宣传。同时,开展脱贫攻坚一周行动,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景东县花山镇文召村分痕迹资料组、实地走访组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实现对建档立卡户的遍访。2017年,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0余万元,其中,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党员捐资2万余元。各县(区)局也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选派业务骨干组建中心宣讲团深入挂钩联系点对异地搬迁等惠民政策进行宣讲,围绕项目实施,组织村民开展种、养产业技能培训,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2018年,市司法局选派5名骨干队员驻村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加强队员管理。增挂建档立卡贫困户26户92人,新增结对帮扶干部26人。实现挂钩干部职工到包联建档立卡户遍访,抓好基层党建、产业发展、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等工作,巩固和提升扶贫攻坚成效。将脱贫攻坚工作与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人员的生产、生活技能相结合,开设家庭养殖、厨师两个培训班,组织94名“两类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就业技能培训。干部职工共结对帮扶贫困户57户,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分11批108人次赴挂钩点开展走访工作,走访贫困户140户;单位直接投入物资折款5.84万元,为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党员送去被褥、饭桌、衣物、大米、雨伞、年历等生活用品和法治宣传产品;帮助引进资金11万元,帮助引进项目2个。
此外,2007—2011年期间,派出市局干部作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到县上参加新农村建设。周华、李树勇、周丽华、李永洪先后被派到景东县,李波到宁洱县,杨学忠到墨江县,赵昌波到江城县参加新农村建设工作。其中,2012年2月,赵昌波同志在2011年度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工作考核中,被云南省省委、省政府评为“云南省第五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优秀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