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2020年,保亭县委共选拔使用干部78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23人),平职交流23人次,免职32人。提拔使用干部中,35岁以下39人;36~45岁的27人;45岁以上2人。提拔干部中,女干部11人,少数民族干部33人,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在干部任用工作中,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认真落实《海南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共录入干部提拔任用纪实信息76条,平职交流纪实信息39条,组织处理纪实信息24条。二是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对提拔的干部采取张贴公告、网上发布等方式进行任前公示,接受保亭县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严格执行“四个凡提必”(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的要求,全力杜绝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加强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凡是提拔的必须书面征求纪检和计生部门的意见,全年根据县纪委监委的意见,暂停了8名干部的选任程序。凡是提拔的各个干部考察组均须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确保核准核实全部拟提拔任用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三龄”是指年龄、工龄、党龄;“二历”指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指干部身份。简介“三龄”是指年龄、工龄、党龄;“二历”指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指干部身份)。在2020年的干部考察工作中,有2名考察对象因学历存疑而暂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