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20年,保亭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为着力点,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党的纪检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分别向海南省纪委和保亭县委请示报告立案、处分等事项75件次、99件次。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政法等部门在协助调查、案件移送、审查认定等方面的工作衔接,各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51件。制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县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明确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调查、审查调查等职责,实现对65家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强化规范化建设,召开案件质量问题剖析会,制定案件质量定期通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定期通报、涉案财物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规则》《规定》要求,切实提升执纪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全年共使用9项监察调查措施1250次,监委立案38件,给予政务处分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