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细做实日常法纪监督】2020年,保亭县纪委监委坚守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紧盯“关键少数”传导责任压力,撬动“一把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使日常监督成为常态。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评标准》,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不力、“两个维护”不坚定不坚决情况作出明确规定,协助县委开展全县党政“一把手”集体廉政谈话、纪律教育专题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讲座等活动,推动各领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谈话提醒238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6批次333人,其中对17名干部提出暂缓使用的建议。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通过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深入各驻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年内,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驻在单位会议137次,开展监督检查55次,谈话提醒45人次,下发建议书18份。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履行2019年“4·13”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职责不力的县城投公司及县农业农村局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0年年内,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41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69.8%、24.0%、5.3%和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