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6月23日在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唐永明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组织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支持和保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我县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依法履职、砥砺奋进,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主任会议2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5项,形成执法检查报告、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10项,通过决议决定13项,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1部,开展执法检查2次、专题调研视察活动29次,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4人次,对6个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测评,督办代表建议意见98件,自觉以实干诠释初心使命,用行动展现担当作为。
坚定政治立场,强化理论武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领导始终贯彻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政治引领,在理论武装中加强自身政治建设。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认真落实请示汇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和职权行使始终在县委的领导下依法进行。三是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坚持党组、常委会和机关各项学习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20次、机关集中学习17次、上党课7场次、支部学习12次、开展学习研讨15次,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次、警示教育基地2次,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引、注入了精神动力。
坚持党的领导,在工作实践中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一是紧扣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审议批准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2018年预算执行报告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松桃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常委会党组及时听取任免事项报告,全年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4人次,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6次、宪法宣誓仪式6次。三是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上报县委审批通过了补选常委会委员、常委会工作要点、代表联络站建设等9个重要文件及事项,并就依法履职中的重要事项坚持一事一报,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
坚持强化担当,在主题教育中切实践行初心使命。按照县委部署,常委会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高标准落实部署要求、高质量组织深入开展,推动主题教育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期间,开展集中学习13次、专题研讨4次、基层调研13次,撰写调研报告13篇,到基层一线为群众做实事50余人次,列出问题清单142条,完成整改142条,并即知即改、长期坚持,确保了整个机关学习教育“入脑”“走心”,努力把初心和使命转化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转化为新时代长征路上的不竭动力。
“00098”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是县委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常委会迅速跟进,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履行法定职责,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着力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补齐短板”等13条建议。二是强化重点监督。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情况、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情况的报告,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县人民政府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有力地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实施。三是强化代表视察调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深入普觉、孟溪等多个乡镇(街道)视察全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情况,督促县人民政府大力培育发展扶贫产业,确保产业扶贫取得实效。
发挥代表作用,推动脱贫攻坚。以持续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助推脱贫攻坚“五项行动”为载体,引导各级人大代表主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全县1000余名省市县乡人大代表结对帮扶贫困户4500余户,组织召开各类宣传活动院坝会900余场,办好事实事800余件。人大代表创建民营企业公司20家,其中最具规模的有松桃苗绣公司、亚丰养殖专业合作社、雅山塘无公害葡萄园基地等10余家,带动了一大批贫困户脱贫。此外,421名人大代表参加村集体合作社,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3500个,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人大力量。
干部以身作则,投身脱贫攻坚。常委会班子成员真抓实干做表率,按照县委安排,分别担任6个乡镇(街道)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为乡镇(街道)和村集体协调项目资金742.5万元,帮助帮扶村解决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教育保障、医疗救助等民生难题131个;人大机关干部尽锐出战,选派机关干部职工共13人分别担任蓼皋陆地、长兴小地、寨英野溪等11个村级指挥部指挥长和2个村级第一书记职务,机关10名干部与长兴堡镇麻塘、大花等贫困村4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为村集体协调资金共75万元,解决问题80余个。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协调资金35万元,帮助解决长兴堡、九江等乡镇(街道)的15个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问题。
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常委会主动适应全县改革发展稳定需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着力推动重点立法。一是以法治力量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和县政府的支持下,常委会完成了《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工作。该《条例》是我县首部保护母亲河的专属法律条例,是常委会探索以法律武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用法治力量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次生动实践,《铜仁日报》、贵州人大、《贵州日报》、人民网均刊文表示,“《条例》的颁布施行,是该县通过民族立法将松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为民之举,将切实保护和改善松江流域生态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二是以法治力量保护传统民族医学,全面启动了《松桃苗族自治县苗医药保护条例(暂定名)》的立法工作。
着力推动法律实施。一是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二是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等2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配合市人大对《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等15部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着力推动依法行政。一是督促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常委会继续坚持对政府27个组成部门开展“两问法”,并在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完成情况开展民主测评。二是督促“两院”公正司法。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关于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三是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先后对市场监督管理、民宗、民政、自然资源、审计、统计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履职测评。四是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完成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全年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2件。同时,举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培训班1期。五是制定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暂行办法》,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成果落到实处。
常委会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选议题,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以监督的方式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逐步实现高质量发展。
聚焦县域发展,力促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助推经济运行稳步向前。审议了计划、财政和审计报告,审查批准上年度财政决算,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二是推动审计监督提质增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对2018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计发现问题和涉及资金逐年减少,部门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使用更加规范。三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清查核实力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四是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畜牧业发展情况、文化旅游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生态旅游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全域旅游发展。五是助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常委会6名领导、机关3名干部参与和承担了茶产业专班、果蔬产业专班、生态畜牧业专班、天龙湖古城工程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指挥部、城区教育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全县中心工作。同时,派出1名常委会干部任跨区域易地扶贫搬迁松桃工作组组长,负责全县7个安置点工作,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一户一袋资料1万余册任务。
聚焦生态环保,力促美丽松桃建设。一是致力于环境质量提升。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县人民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持续发力,跟踪监督,促进全县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和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完成,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交办的23个环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致力于城乡垃圾治理。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的工作报告,督促县人民政府强化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理、注重综合治理、坚持长效治理。三是致力于河湖管理。认真落实“民心党建+河长制”工作要求,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别任石梁河、龙塘河、马岩河等6条河河长,全年开展巡河工作24次,召开河长现场办公会议24次,发出河长令24令。
聚焦保障民生,力促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大监督重点。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情况、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松桃教育三年提升计划(2018—2020)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二是开展民生项目监督。抓好民生项目精准实施、民生资金精准使用情况的监督问效,组织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工作。三是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常委会班子按照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安排,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接访77次,受理来信9件,来访41批68人次,其中交办15件、转办24件、当面政策解答11件,所有交办件、转办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常委会把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的重要抓手,强化代表服务保障,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履职活动,激发代表工作活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一是持续强化代表培训。全年组织2名省人大代表、14名市人大代表和5名县人大代表以及2名县乡人大干部赴省人大培训中心、中山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地参加省市人大组织的履职培训。二是依法保障代表知情权,全年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115人次,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106人次。三是请示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松党办发〔2019〕13号),切实增强了代表归宿感,为代表履职行权提供了组织保障。
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制定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监督办法》,并把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加大全程督办力度。认真督办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收到的98件代表建议,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并精选8件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意见作为主任重点督办件,常委会班子成员带队督办代表建议15次,听取县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并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在人代会召开期间进行公示,推动代表建议监督落细落小落实。
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一是经县委研究,全面启动了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定下发了全县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硬件配套“五个有”、站内信息“五公开”、组织管理“五到位”、活动开展“五定期”的建设目标,完成了长兴堡镇、太平营街道代表联络站样板和示范建设任务。二是持续推进代表联组活动,全县10个片区代表联络组共组织片区人大代表开展助推产业发展活动63次,组织驻松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开展上下联动集中视察调研助推活动2次,推动了各乡镇(街道)生态畜牧业、生态茶产业、油茶、中药材、经果林等产业的发展。
打铁还需自身硬。常委会始终将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机构建设,重视宣传交流,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加强自身建设,履职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健全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工作机构。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报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后,设立了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并配齐相关工作机构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效能得到更大发挥。二是健全乡镇(街道)人大组织机构。县委高度重视,28个乡镇(街道)均配齐了人大副主席(副主任),设立了人大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人大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三是抓好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年初机构改革调整后,常委会及时向县委推荐了一批担当作为的干部,机关3名干部得到提拔交流使用;根据县委提名,任命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为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
加强人大宣传,履职形象不断彰显。一是在坚持办好《常委会公报》《松桃人大》《人大快报》等内部刊物的同时,开通了松桃人大网及微信平台,多角度“齐唱”人大“好声音”,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动实践、工作动态和人大代表的履职风采。一年来,在中央级媒体发表稿件3篇,在省市级媒体发表各类稿件21篇,在县级媒体发表稿件27篇,编发人大《公报》11期、《人大快报》6期、《松桃人大》106期。二是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书画摄影展活动,荣获一等奖1件、三等奖1件、入展奖1件。
加强工作交流,履职影响不断扩大。一是积极参加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长江流域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渝黔湘鄂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等会议,不断加强对外交流、汲取先进经验、展示人大风采。二是先后接待了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领导来松指导工作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等17个县市(区)人大来松考察交流。其中2019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来松调研“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2019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远坤率执法检查组来松检查《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依法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对我县人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进一步扩大了我县人大工作的影响力。
各位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新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县乡人大紧密配合、同心发力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充分信任、热忱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盼,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对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跟踪问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代表作用的发挥还需进一步抓实;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加以改进。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的开局极不平凡,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及时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迎难而上、排难而进,疫情防控有方、决战贫困有力、经济恢复有序,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打赢两场战役、夺取两个胜利。
立足新形势新任务,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顽强奋斗,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
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方向。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切实把牢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党的领导下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和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的体制机制,把法律作为最大规矩的权威进一步树立起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结合履职实践,深入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落实的研究和宣传工作,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围绕县委重大战略开展地方立法、紧扣县委决策部署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按照县委人事意图依法任免人事,确保党的主张转变为人民群众的行动自觉,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全力以赴勇担当,切实助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一是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听取县人民政府落实《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城乡医疗保障等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县人民政府补齐医疗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短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持续聚焦脱贫攻坚。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视察等方式,继续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听取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专项工作报告,助推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接力推进乡村振兴。三是持续聚焦复工复产。推进复工复产,人大既要当好监督员又要当好参战员,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督促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力扶持企业,用足用活政策倾力帮助企业。同时,常委会班子要做好联系乡镇(街道)的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引导代表投身复工复产,特别是企业代表要带头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四是持续聚焦经济运行。适时开展“十三五”规划完成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完成预算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五是持续聚焦民生改善。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卫生、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保障等方面问题依法加强监督,听取生态环保、国有资产管理、“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孤寡老人及残疾人保障、厕所革命等15个专项工作报告,并就全县城乡垃圾处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六是持续聚焦法治松桃建设。制定《松桃苗族自治县2021—2026年立法规划》,开展《松桃苗族自治县苗医药保护条例(草案)》立法的主要工作,完成《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暂定名)》的制定并颁布实施;对《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
履职尽责善作为,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是以举办专题学习班、举办专题讲座、赴外地考察学习、组织代表参加省市人大培训班、发放学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检查和评议测评活动,推荐代表列席县委政府重要会议,旁听法院、检察院案件审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力度。以长兴堡镇和太平营街道为试点推广建设拓展和完善代表履职平台,8月底前完成28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目标任务。三是深化拓展“脱贫攻坚、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积极开展“产业发展、人大在行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全县乡镇(街道)人大(工委)、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在助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四是深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坚持代表回选区向选民述职制度,扎实开展代表小组联组活动,制定《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代表回选区见选民实施方案》,切实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服务代表、代表服务群众的主动性,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五是加强代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年内完成代表履职系统、代表联络系统建设任务。六是健全人大代表管理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切实发挥代表带头致富、带动脱贫、引领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表率作用。
持之以恒改作风,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一是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定期举办集中学习和专题培训会,大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办好松桃人大信息网,进一步丰富人大微信公众号内容。二是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探索常委会专题询问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加大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力度;更好发挥执法检查作用,完善执法检查工作程序。三是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作用。紧紧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研究、拟定和审议有关议案的工作,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发挥专门委员会人才荟萃的优势,精心选题,深入调研,提出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四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大力营造机关良好生态,着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建设,形成定位明确、职责清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奋进的号角再次吹响,旌旗猎猎、击鼓催征,只争朝夕、不负韶华。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居安思危的政治清醒、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勇于奋斗的拼搏姿态,秉承初心、勇担使命,勠力同心、笃定前行,为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松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