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推进】2020年,保亭园林环卫中心积极推进垃圾分类。(1)城区方面:一是按照省、县工作部署,成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关于成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强有力的垃圾分类工作组织保障。二是在综合考虑地理位置、群众素质等因素的基础上,将垃圾分类试点区选择在保亭思源学校小学部、教育路(教育局宿舍楼旁)、教育路(思源学校小学部正门)、温泉北路(思源学校小学部后门)、教育局、保亭中学(操场旁)、保亭中学(灯光篮球场旁)、县委大院(左侧宿舍区)、县委大院(右侧宿舍区)及县委大院(常委宿舍楼旁)10个垃圾分类试点及1个易腐垃圾处理点。(2)农村方面:按照《2019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方案》和《2020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共创建3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并向9个乡镇30个试点村派发3184个40升户用垃圾桶、430个240升公用垃圾桶及30辆电动三轮四桶车等设施设备及一批宣传用品。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响水、新政、毛感、六弓、加茂、南林、八村7座生活垃圾分类房,且均已入场安装易腐垃圾一体机设备。(3)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一是于2020年10月16日启动全县生活垃圾分类仪式,呼吁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使垃圾分类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性行为。二是以“巩卫”“文明大行动”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等为契机,以宣传普及垃圾分类意义、方法为重点,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新闻媒体的形式,加大社会宣传影响力度,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引导市民自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三是在城区各试点区域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27张、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513本、垃圾分类倡议书800份等,不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各试点村通过乡镇政府牵头,各村(居)协作,定期进行入户宣传,为全乡镇村(居)人员发放宣传海报5800余份、宣传手册6000余份、横幅160余条及宣传栏10个以上,并认真对农户做好解释、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宣传窗和公告栏有内容、重点区域有标语、公共场所有资料、重点活动有声音、定期表彰有典型。(4)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一是分类设置和投放收集容器。城区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由各生活垃圾分类主体根据分类要求和实际需要,配备、设置符合清运要求的分类收集容器,并按统一图文分类标识。社区、沿街垃圾桶收集点(屋)由环卫部门配备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容器定时收运,餐饮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需另行配备餐厨垃圾专用容器在环卫作业人员指导下投放;主次干道两侧果皮箱,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设置投放。二是分类建立收运处置路径。分别建立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种收运、处置路径。有害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到有害垃圾暂存点集中处理。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上门收运和处置,产生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专用收集容器,与收运车辆对接转运,产生单位应与环卫部门建立收运台帐,不得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运。可回收物由各生活垃圾分类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投放在分类容器或及时自行送往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分类容器内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集中后运送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其他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定时收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分别清运至园林苗圃和填埋场进行存放。三是加快垃圾分类处理终端建设。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保亭县计划建设1座城区中大型垃圾转运站对垃圾进行集中管理。预计2021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占地面积约25亩,转运规模设计约300吨/日(近期为200吨/日,远期预留100吨/日),预计总投资金额约5000万元,建成以后保亭县的生活垃圾分类分拣、垃圾压缩转运、大件垃圾处理、园林垃圾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将进行资源化利用,从根本上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目标。截至2020年底,该项目正在进行可研报告评审工作,下一步将开展环评、地质灾害评估、规划论证、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