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细查推进安全生产】2020年,保亭县根据《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督促指导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高位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分管县领导及时协调与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重要节会、特殊时期带队到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有效保障各行业生产经营的安全有序,以实际行动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要求。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坚持严管细查、关口前移,日常监管执法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通过全方位、常态化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来强化责任落实,在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目标的前提下,重点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落实国务院和省安委办考核督查发现问题的治理整改、做好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防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安全监管服务温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强化责任落实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等方面着手,及时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涉水涉电、旅游、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与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消除了事故隐患。据统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62家次,查处各类隐患问题1152项,完成整改1132项,整改率98%。其中: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发现问题19项、完成整改19项、整改率100%;省级安全督查发现问题23项、完成整改23项、整改率100%;县级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1110处,完成整治1090处,整治率98%。(1)道路交通方面:紧紧围绕“六大工程”(县城通达乡镇公路,干线公路连接乡镇公路,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乡镇通建制村的公路,干线公路连接建制村的公路,由一个或经多个建制村连接国、省、县、乡公路的公路修建并进行路面硬化改造,铺筑沥青、水泥等路面等工程),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及面包车辆)等重点对象和场所,坚决整治酒驾、货车超载、大客车超速超员、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共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5013起。其中:饮酒驾驶809起;醉酒驾驶30起;未戴头盔14259起;摩托车超员载人144起;无证驾驶1014起;报废车上路30起;未悬挂机动车牌645起;违法停车268起;未按规定年检2105起;超载100%以上8起;驾驶人不系安全带3152起;客车超员38起;不按导向行驶1561起;套牌135起;非机动车逆向2796起,极大震慑交通违法人员和教育广大群众。(2)消防方面:通过全面排查81家重点单位和18家列管单位,共检查单位354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5处,查封单位3家,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单位1家,行政处罚单位7家,罚款6.55万元。(3)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方面:一是对县内1家烟花爆竹仓库加强监管,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1起,没收各类烟花爆竹179箱(烟花48箱,爆竹131箱),并于10月22日对非法销售和过期烟花爆竹374箱进行销毁。二是对2个加气站和5个液化气经营点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过期钢瓶、无证营运和违规充装二甲醚的行为,共查处2宗违规经营行为,发现并整改9项安全隐患。三是对全县7家加油站、3家涉氨制冰单位和1家工业用气零售点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20项隐患,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4)非煤矿山方面:加强对县内唯一露天采石场的日常监管服务和隐患排查治理,共检查14次,发现并整改隐患16项。(5)建筑施工方面:对全县2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出6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和提出整改意见496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处罚金额86.2149万元。(6)旅游安全方面:出动检查人员915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4份,组织326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旅游安全应急救援演练2次,参与人员189人。(7)农机安全方面:检查农用机械375台次,纠正违章及教育102人次,排查治理隐患25项,开展农机安全应急救援演练1次。(8)学校安全方面:结合校园疫情防控开展学生火灾逃生、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工作,对全县40所学校进行安全验收,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提出整改意见62条。(9)供水供电方面:对全县49座水库、35座水电站和16个在建水利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并整改隐患26项。开展线路走廊清理及周边漂浮物清理工作,清理树障7665棵和整改漂浮物、建筑物隐患20处,发现线路设备安全隐患246处,并已全部完成整改。(10)特种设备方面:全县共纳入监管的特种设备(在用)1317台(锅炉13台、压力容器57台、电梯1071台、起重机械5台,厂内机动车辆168台、大型游乐设施3套、压力管道1.94千米),检查使用单位95家次,排查并整改隐患69条,整改率100%。发放特种设备安全作业人员证50份,复审5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