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概况】2020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简称保亭县消防队)在保亭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围绕保卫和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规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和加强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有效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和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年内,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出动329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19人,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全年全队共有2人荣立三等功,8人被授予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