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社会建设】2020年,保亭县严格执行《海南省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和《海南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要求,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推进县级节水型单位建设。二是出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保亭县房屋节水器具推广实施办法》《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节水管理制度》《酒店节能、节电、节水管理规章制度》《保亭县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水字〔2020〕10号)等节水文件。三是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宾馆等三项服务业用水定额的通知〉的通知》。四是编制出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节水制度。2020年,保亭县用水总量控制在8410万立方米以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降幅高于27.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