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2020年,保亭县共有特困人员136户140人,其中分散供养129户133人;集中供养7户7人,供养标准均为690元/月,集中供养率5%。基本生活费,累计发放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116.4万元,均于每月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12月底全县有9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其中,全失能4人;半失能5人。民政局均为失能特困人员安排了照料护理人员进行日常照料护理,签订照料护理协议,按月发放照料护理费,累计发放照料护理费7.11万元。同时,对住院的特困人员,民政局按80元/天的标准给予照护特困人员住院的亲属发放住院护理补贴,截至12月底,受理11名特困人员住院护理看护费的申请,发放护理看护费2.5万元(住院天数共312天)。此外,按照省民政厅部署要求,保亭县民政局组织各乡镇对全县140名特困人员全部重新进行了自理能力认定,对认定属于失能和半失能的特困人员继续按原标准发放照料护理费,对全自理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也安排照料服务人,签订多方照料服务协议,每月发放照料服务费。截至年底累计发放全自理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费9.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