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费用预付方式改革】2020年,保亭县根据《关于推进海南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人头总额预付方式改革扩大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要求,被选为试点县。保亭医保局及时协调各相关单位,起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参保人头总额付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修改意见,于2020年11月16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参保人头总额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加快推进保亭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