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2020年,吉阳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从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谈话、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证书、公开向宪法宣誓等五个方面,严格把关,依法规范行使好任免权,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一年来,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人,免去职务11人;组织11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名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圆满实现区委人事意图安排,为区级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此外,吉阳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审议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进行离任审计、组织代表视察、加强信访工作等方式,重点围绕干部任期目标、工作实绩、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对任命干部进行监督。进一步增强任命干部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