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会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职责分工,严格遵守农村建房“八不准”(1.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2.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3.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4.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5.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6.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7.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8.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按时间节点报送数据,不能漏报、瞒报、迟报;边排查边整改,遏制增量,对存量分类处置,不能再占用耕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