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补助政策落实】2020年,吉阳区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一是实行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在岗乡村医生按照1250元/人/月标准给予补助,基础性生活补助450元/月,奖励性生活补助800元/月,对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偏远、条件艰苦、人口居住分散地区的乡村医生,基础性生活补助提高30%标准。二是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健康服务室,按服务人口每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基本药物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为10000元。三是其他补助。村医提供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等服务获得相应的补助,参考三亚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国家、省政策如有调整,按国家、省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