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0年,吉阳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居)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有序推进,吉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普查任务圆满完成、数据真实准确。全区共划分40个普查区、1437个普查小区,选聘普查“两员”1787人,按4个阶段逐步开展普查。其中第一阶段完成建筑物标绘27358个;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家庭户数319803户(空户141812户)、人口554617人;第三阶段(正式登记)登记家庭户179635户,登记人口566437人;第四阶段完成长表样本登记人数47520人、行职业编码22848人。最终普查公报:全区常住总人口447322人,占全市总人口43.37%。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8704人,占82.4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8618人,占17.58%。男性人口为240267人,占53.71%;女性人口为207055人,占46.29%。0~14岁人口为74070人,占16.56%;15~59岁人口为334445人,占74.77%;60岁及以上人口为38807人,占8.68%(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030人,占5.60%)。
全区流动人口240427人(省内流动人口100324人、跨省流动人口140103人)。全区有家庭户131880户,集体户28991户,家庭户人口为346914人,集体户人口为10040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3人。
(陈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