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检察法律监督】2020年,陵水县检察院深化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力争将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打造成检察监督的前沿阵地,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和撤案3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件、纠正漏捕漏诉12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不批捕24人,不起诉50人,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403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68人,采纳率91.3%。提出刑事抗诉8件,其中,依法对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提出抗诉,上级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2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依法建议对社区矫正人员郑某桂撤销缓刑,执行收监,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依法监督一起强制医疗执行案件,既维护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利,又保障了强制医疗执行活动依法进行。针对监管场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均被采纳。依法监督财产刑公正、规范、及时执行,对2018年以来法院判决生效财产刑进入执行的涉恶案件12件40人逐案、逐人、逐额进行清理、核查,累计清理、核算执行标的40.234万元、执行标的9.3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