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推进】2020年,陵水县司法局贯彻执行刑罚执行一体化要求,做好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在“两节”“两会”期间,按照“管控升级”的原则从严控制外出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二十四小时手机APP定位监管和安全稳定日报告等制度,对重点人员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管控工作;组织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建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完成县、乡(镇)、村(居)三级社区矫正网络布局的建设,打通社区矫正最后一公里。2020年2月,全县所辖行政村、社区均挂牌成立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姜爱东在2020年7月考察调研指导时充分肯定,表示该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做好社区矫正制度废改立工作,废止部分与《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相抵触的条款,修改与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不相适应的条款,研究建立新制度机制;加强社区矫正组织保障,12月1日,成立陵水县社区矫正委员会;12月20日,全县11个乡镇成立乡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
2020 年7 月13 日,海南省《社区矫正法》巡回讲座(陵水专场) 在陵水县举行 (陵水县司法局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