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2020年,吊罗山保护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管护机制,委托吊罗山森林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167份,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为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以破获新安管护站“7·20”盗伐林木案为契机,举一反三,制定清山行动方案,组织全局开展大清山专项行动,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国家公园的敏感区域、出入口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布设红外传感设备,基于传感探测、融合通讯、数据分析、模式识别、行为侦测等相关技术手段加强资源保护力度。同时,配合省审计厅开展调查,收集相关材料,对“两违”图斑、违规种植养殖、违规采伐公益林、违规采伐林木等进行全面摸底。与森林公安、地方乡镇农场建立联动机制,局领导班子深入社区与周边乡镇、农场和村委会召开座谈会、协调会5次。加强护林培训,邀请陵水县检察院到本局开展法律知识、职务犯罪等专题讲座;全年投入护林防火宣传经费8万余元,清明节、端午节、博鳌亚洲论坛期间作专门部署,护林防火严防死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为提高扑灭火技术和应急反应能力,组织扑灭火突击队演练3次,组织扑灭火突击队员参加2020年海南省林业系统防火技能演练,荣获二等奖。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受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16起(刑事案件3起,林业行政案件1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