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攻坚成效】2020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四调四不调”原则,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帮扶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严格执行“四个划转”“双签字”制度,聚焦一线干部作用发挥,加大对乡镇党政班子和一线干部分析研判力度,持续加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管理,做到队伍不撤、机构不散、力量不减。组建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为组长的7个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分队和1个巡回督战队,对全县27个乡镇(街道)、494个村(社区)、33个易地扶贫安置点进行全覆盖督战,坚持每月一督导、一周一调度,分级分类建立督战问题清单,压紧压实攻坚责任。发现问题35个、整改完成35个、整改完成率100%。贯彻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1+5”制度,严格落实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生活补贴、工作经费、健康体检及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保障。落实符合条件的7名村党组织书记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拨付1200万元对24个脱贫成效突出的村级指挥部进行奖励。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大力选拔使用在脱贫攻坚等工作一线敢拼敢干敢担当的好干部,让吃苦者实惠、让有为者有位。2020年来,共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一线干部184名,推选402名先进个人、109个先进党组织、24个先进村级指挥部获省市县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