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 2020年,五指山市生态环境居全省领先地位,取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市县、中国天然氧吧等荣誉。植树造林面积423.93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6.44%。落实河湖长制,投入1.2亿元用于水环境提升整治,取缔排污口32个,新建、改造污水管网64.8公里,城区排水管网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实施南圣河美化亮化、疏浚工程,13公里河流两岸成为全市群众新的“生活秀带”。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全部完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3.22%,名列全省第一。开展“六个严禁 两个推进”,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连续五年实现100%。两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投诉案件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