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 2020年,五指山市制定《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五指山市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并配套出台一系列意见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市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市委农办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各乡镇(居)党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市委书记作为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对“三农”工作负总责,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组织保障。调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作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以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作为副组长,市委农办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兼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作为市委农办常务副主任。投入资金8.42亿元,对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山地热带高效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治理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具体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完成既定方案指导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