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20年1月8日,根据《中共五指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五指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更名为五指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将五指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整体并入五指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五指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更名为五指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加挂五指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牌子,隶属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为市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用人单位及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和管理,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核定,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个人权益记录的建立与管理,计算、核定和支付本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算与管理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展本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退休人员(到龄符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