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 2020年,五指山市耕地面积为3734.77公顷,其中水田3260.40公顷,水浇地23.82公顷,旱地450.55公顷。按照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开展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工作的通知》《五指山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暂行办法》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工作,报送五指山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工作情况。根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补充耕地潜力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五指山市补充耕地潜力调查工作。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进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工作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