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共海口市委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出台《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海口市电梯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3件,修改《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规4件,废止《海口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法规3件。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市政协开展的邮轮轮渡一体化发展、国际购物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课题调研和水体治理、湿地保护、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菜篮子、夜市改造、职业教育等专题视察,为市委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出台《2018—2021年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规划》,推动海口欧美同学会、海口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筹备工作,帮助港资台资企业解决一批实际难题。严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和改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开展“海口舰回家”等双拥共建活动,推进完成消防、边防、警卫等部队改制任务,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建设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