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基层组织建设】 2021年,江永县加强乡村振兴队伍建设,优化工作队伍,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要求,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对已脱贫村、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等派出驻村工作队68支,派出驻村工作队人员192人。其中:省派驻村工作队3支、市派驻村工作队5支、县派驻村工作队60支,实现驻村帮扶工作全覆盖。安排已脱贫村、重点帮扶村、示范创建村驻村工作队工作人员3名。驻村第一书记带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第一书记上党课等活动。按照“八有一站六中心”标准,改造升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置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便民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会议室、妇女之家、民兵活动室、老年活动中心、综治维稳工作室、调解室、文体活动室、乡村振兴工作室、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党员谈心室等功能室。印发并督促乡镇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