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江永县红十字会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指导及协调基层和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争取国内外红十字组织的援助,募集资金和物资,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抗灾救灾;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加强与国内外红十字组织交流合作,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宣传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加强与港、澳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的交往与合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开展对台工作,开展两岸红十字会的交流合作;做好人道领域的寻人服务工作。2021年,县红十字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集中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累计献血量49.5万毫升,接受社会捐赠1笔20000元,困难救济756人,公益救助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