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江永县森林公安局为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打击违法犯罪,预防森林火灾,保护辖区内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承担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负责办理、查处全县涉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等工作。对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全体民警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综合管理、涉林信访等工作。2021年,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股(督查室)、治安队、刑侦队、法制股、消防股6个,下设上江圩、千家峒、允山、桃川、粗石江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核定编制47人,年末实有人员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