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林长制】 2021年,高泽源国有林场党委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林长制,优化林业生态环境。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体系,设立林场、分场两级林长,由总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第一副林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林长;分场由各分场支书任林长、场长任第一副林长,其他管委会成员任副林长。成立高泽源国有林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和成员组成,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各分场支部书记、分场场长担任。各级林长实行区域负责制,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林场林长责任区域以权属范围内所辖森林资源范围为单位,各分场责任区域以权属范围为单位,健全“一长三员”责任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