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城市建设与管理
二级目:住房保障
【保障性安居工程】 2021年,江永县完成江永县建筑公司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64套,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经过入户调查、征询意见等程序,对拟改造区域符合条件的纳入棚改范围予以改造。经过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协调调度,项目实施单位县永明集团与县建筑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拨付安置补偿资金。县建筑公司与78户拆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拨付安置补偿款,所有拆迁户完成搬迁安置。全年发放租赁补贴82户,金额83880元;向上争取中央及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