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 2021年,江永县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全年妥善安置退役军人55名(服现役满三期直招士官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3名)。经拟定安置意见、协调编制关系、报请研究审批、公示量化评分、国企央企选岗等程序,2名安置对象根据各自意愿选择岗位,及时发放其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9760元。落实5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协调安排16人参加C型汽车驾驶培训,4人参加B型汽车驾驶培训,5人参加其他短期技能培训,11人返校复读,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00.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