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社会管理与服务
二级目:医疗保障事务
【住院补偿】 2021年,江永县3所县级医院、3所民营医院、11所乡镇卫生院,落实城乡居民住院补偿33312人次,补偿金额6555.28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99.08万元。一站式结算大病保险支付286.61万元,医疗救助111.69万元。县内住院15296人次,补偿3001.74万元,县内一站式结算补偿5920人次,补偿金额1343.04万元。县外住院3429人次,补偿金额1828.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