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委组织部综合运用干部考察考核、巡察、选人用人检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带病提拔”倒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经济责任审计、12345热线督办、信访举报等各项监督成果,严格落实提醒、函询和诫勉规定,全年全市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开展提醒谈话664人次,函询11人次,诫勉60人次。组织深入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指导全市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填报;及时将65名省管干部相关报告材料转交省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对全市921名处级干部报告的信息录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照10%的比例确定95名对象开展随机抽查,根据工作需要对186名对象进行重点查核,根据结果对16名不如实报告的领导干部从严处理。畅通“12380”举报渠道,全年收到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29件,办结率100%;加大公示期间举报查核力度,全年收到公示期间信访举报6件,经查核,不影响任职5人,暂缓提拔任职1人。结合省委第一巡视组、审计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反馈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或社会团体兼职(任职)自查工作,重点对全市领导干部(含退休、辞职干部)未经审批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向41家单位发函要求对存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不规范问题或未进行备案的142名处(科)级干部进行清理整改或补齐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