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委组织部健全干部工作制度,推动出台《中国共产党海口市委员会全体会议任用重要干部投票表决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海口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干部投票表决办法》。全年共提请市委常委审议干部议题27次,选拔任用市管干部201人次(含女干部26人、党外干部8人、少数民族干部3人),其中提拔重用80人次、平级调整113人次、正团职军转干部安置8人次。严把程序关口,对选拔重用人选全部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并在媒体或单位系统内进行任前公示,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落实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协调市委政法委等6家单位11个职位,安置团职军转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从银行、双管单位、国有企业选派20名大专以上学历、40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到江东片区进行挂职锻炼,为江东片区开发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开展与经济发达地区互派干部挂职锻炼,选派2名干部到华东建筑集团挂职锻炼、9名干部到上海临港集团挂职锻炼。与湛江市委组织部签订《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合作框架协定》,2018—2022年,双方不定批次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每批干部挂职时间为半年至一年,11月双方互派10名干部进行挂职锻炼。继续抓好百名市直机关科级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工作,将服务群众、攻坚克难、推动发展的一线实践作为识别干部、锻炼干部、检验干部的人才库、大考场、主阵地。充分发挥干部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成立2017年度考核工作组,针对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精准扶贫、“河长制”、12345热线、安全生产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调整的重要依据。全年在基层一线提拔(重用)干部27名,因扶贫工作表现优秀获得提拔的市管干部39名,4个区获得提拔(重用)干部1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