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委组织部重新编印《海口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南》,在全市58名新任党委(党组)书记培训班上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培训,通过运行完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监督系统,对3家单位的科级竞岗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对52批次的科级干部个别提拔任用工作进行审核指导,通过系统进行任职审核303人,通过“平职交流”模块将各区、市直各单位现有科级干部人员信息录入系统。进一步巩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等专项整治成果,结合2017年度考核在各区、市直各单位组织实施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批复同意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事前备案等事项16批24人,切实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离任检查,对12名离任的党委(党组、工委)书记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对5家市直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期间,同步对11家巡察单位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以及2014年1月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来的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后责成其中8家单位党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提醒约谈单位组织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相关负责人;提醒约谈2家单位组织人事工作业务处室相关负责人;由市国资委加大对1家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12月,结合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派出专项检查组对9家有选人用人权的巡察单位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对2017年度“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集中倒查的通知》要求,确定科级干部倒查对象4名,在所在单位作出自查基础上进行复查和审理,针对存在问题责成市民政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集体约谈4家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相关领导,要求单位党委(党组)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规范选人用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