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市纪委市监委
二级目:监督工作
【生态领域监督】2021年,海口市纪委监委加强与职能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上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海口市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监督,制定《关于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将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纳入“4·13”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督、集中监督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1个,督促完成整改23个。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查处19人,其中处分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