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委组织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突出政治标准,制定《发展党员政治上不合格清单》,对照政治上四种不合格情形,进一步细化发展党员标准中政治上不合格的具体表现。召开全市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海口市“勇当先锋、做好表率”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印发《海口市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材料汇编》《海口市“勇当先锋、做好表率”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材料汇编》,对全市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对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印发《2018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关于调整2018年度发展党员指标的通知》,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给每个支部发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发展党员。大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大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等重点群体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薄弱领域发展党员力度。全年共发展党员1319名,其中女党员511名,占38.74%;35岁以下党员702名,占53.22%;大专以上学历党员884名,占67.02%。出台《海口市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向248名困难党员发放党内关怀帮扶资金74.6万元,拨付党费442.4万元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脱贫攻坚一线党员干部4424人次,“七一”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