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机制建设】2021年,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化顶层设计,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编制《法治海口建设规划(2021—2025年)》《海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海口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构建海口法治建设“四梁八柱”(指编制上述法治建设的“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出台《海口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办法》。落实法治督察制度,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专项督察7个。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联合社会第三方对全市69家单位进行法治建设考核。持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协调全市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扫黑除恶等主题普法活动50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