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2021年,海口市民用车辆拥有量96.64万辆,其中营运6.07万辆、非营运88.64万辆、较车427辆、预约出租客车1.9万辆。全年海口公安交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218.88万起,比上年增长15.3%;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961起,上升47.85%;死亡142人,上升18.33%;受伤987人,上升46.66%;经济损失403.49万元,上升77.39%;万车死亡率1.47%,上升7.3%;全市道路交通拥堵平均指数1.48,上升1.38%。坚持常态开展夜间清查整治,查处酒驾1864起、醉驾1384起,分别增长37.8%和141.3%。依托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监控预警,科学合理布岗,共查处重点违法行为369起,其中查处假套牌车辆117辆、逾期未报废车辆192辆,查处失驾人员20名,并成功查处27辆机动车非法改装、13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飙车。执行货运车辆入市登记制度,审核办理货车入市通行证3.3万张,查处货车违反禁令入市行为10.8万起。与交通、公路部门建立超限超载联合整治工作机制,查处货车超载行为29.41万起、非法改装行为180起,查扣超载货车523辆。严管严治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7.17万起,查扣电动自行车7.48万辆,对违法行为人现场教育12.85万人次、网上学习教育6.3万人次。抽调机关、窗口单位联合辖区大队成立整治组,采取异地用警、不打招呼等方式深入乡镇开展整治,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2297起,暂扣三轮车392辆,并联系乡镇政府动员村居委会干部共同开展报废车辆清剿行动,动员群众上交报废两轮摩托车,承诺报废摩托车547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