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审判】2021年,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6.58万件,审结5.33万件,结案率81%。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受理9010件,审结7817件,结案率86.76%。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2次;与海南证监局、中国证券业协会、海南证券期货业协会签订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稳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受理破产案件194件,结案108件;组织召开“办理破产”府院联动联席会议,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海口市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文件会签仪式,出台相关府院联动机制,形成办理破产合力;推动破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工作,督促破产管理人履职尽责;完善修订破产案件管理人援助资金管理等实施办法,有效解决管理人办理破产前期的费用瓶颈问题和报酬比例确定难的问题,向4名破产案件管理人拨付援助资金9.03万元。加强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83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补植复绿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补种林木5763株,让违法者既承担刑事责任,又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加大对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案件1391件;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31件。
2021 年12 月17 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等6 部门联合签署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执法联动机制备忘录。 (市中级法院 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