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2021年,海口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海口市行政调解办法》,全市行政机关成立行政调解组织10家。成立金融服务、知识产权、船舶和钢材经营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540个,专职人民调解员377人,兼职人民调解员2059人。其中,各区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44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45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5个。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周三次排查”制度和镇(街)司法所每周通报,区司法局每月通报制度。建立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均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将诉前调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做好重大敏感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全年全市排查矛盾纠纷53155次,开展矛盾纠纷调处7349宗,成功调解7258宗,调解成功率98.8%,调解协议涉及金额约1.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