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保区“提前适用”政策在海南首次落地实施】2021年11月29日,海口某公司向海口海关所属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申报入区引射筒自用设备,按照“提前适用”政策享受免征税款165.32万元。这是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5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后、通过验收封关运作前办理的首票业务,同时也标志着国务院赋予综合保税区的21条支持措施之一的“提前适用”政策在海南的首次落地实施。该政策突破企业必须在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才能享受政策优惠的限制,解决拟入驻企业无法提前进口设备进行安装调试难题,促进企业更快建设投产。
(海口海关 林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