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资源保护】2021年,海口市执行南渡江禁渔(禁渔时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南海伏季休渔(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制度。制订《海口市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实施方案》,逐级签订2021年休渔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海口市休渔工作“月通报”制度。加大禁渔休渔宣传教育力度。5月1日,市农业农村局在海口三联渔港组织开展休渔启动仪式活动,《海口日报》《直播海南》栏目等多家媒体对海口的休渔工作进行全方位报道;深入渔港渔村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同时公开非法捕捞举报电话。全市应休渔船1780艘(大中型渔船27艘,小型渔船1749艘,辅助渔船4艘),其中张网作业390艘,围网作业7艘,刺网作业1369艘,其他作业14艘。总功率2.23万千瓦,休渔渔民3975人。全年开展6次增殖放流活动,放流红鳍笛鲷32.51万尾、紫红笛鲷246.63万尾、黄鳍笛鲷47.87万尾、黑鲷53.2万尾、斑节对虾502.57万尾、青石斑68.38万尾、卵型鲳鲹92.62万尾、菲律宾蛤128万粒及5051.11千克、文蛤106.67万粒及5086.6千克。办理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初审工作,开展初审110次,其中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47次、“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6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