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2021年,海口市政府出台《海口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奖励办法》,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给予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年内,省农业农村厅安排海口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75万元(每个扶持15万元)、家庭农场发展资金30万元(每个扶持1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全市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在琼山区、秀英区各安排30万元,在美兰区安排15万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安排20万元在琼山区、10万元在秀英区,实施家庭农场发展项目。至年底,全市有农民合作社2193家,其中新成立136家;家庭农场330家,其中新成立31家。海口琼山杜代杰农业种养家庭农场、海口琼山黎传利农业种养家庭农场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全市共有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4家(省级2家、市级12家),市级(含)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6家(国家级1家、省级5家、市级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