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首单”业务】 2021年,驻海口市各金融机构和企业用好用足自贸港金融政策,“首单”业务量增长显著,自贸港政策效应叠加显现。1月27日,海垦金控在港交所成功发行3亿美元高级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3%,实现海南国企发行境外债券“零突破”;3月9日,金盘科技首次公开发型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为海南省首家科创板上市公司;4月8日,市水务集团成功非公开发行6亿元私募公司债券,期限为3+2年,发行利率4.62%,实现市属国企发行公司债券首单;6月7日,海南自贸港首笔非居民线上交易中心完成,是落实“非居民可以参与交易场所的交易和资金结算”的大胆创新;8月16日,海南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完成首单数字仓单+保理融资,实现交易中心在油气供应链金融上的突破;8月23日,海南平安私募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海南自贸港首支QDLP基金,基金规模超过4亿元;8月26日,交行海南省分行为世华(海南)办理海南自贸港首单“第三国采购货物”跨境支付业务;12月4日,浦银租赁通过在海口设立的SPV公司完成向境外承租方投放散货船的项目,首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落地海口江东新区;12月8日,嘉吉获得证监会备案许可,成为全国首家非金融机构获许从事风险管理及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