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应急救助】 2021年,海口海事局修订完善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防治两部市级应急预案,发布《搜救联席会议制度》《搜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召开海口海上搜救分中心2021年海上搜救联席会议,对南海救助局海口基地、海口海事局、海口海警局、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海口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澄迈县港航管理局等8家单位,中海石油海南分公司、海南港航拖轮有限公司,以及“南海救509”“中国渔政46026”“海巡11103”“南海222”“勘探212”“琼引3”“琼引11”“琼引12”8艘船舶进行表彰并颁发分中心本级搜救奖励。推动“两岸四地”(琼州海峡南北两岸涉及的海口、洋浦、清澜和湛江)搜救分中心签订《琼州海峡海上应急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加速推进琼州海峡应急搜救联动发展。完成2021年琼州海峡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综合应急演练任务。开展辖区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检查18次,开展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核查2次,发现问题16项,要求相关码头或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全年组织防御“圆规”“沙德尔”等台风7次,开展海上搜救行动3次、成功救助8人,救助成功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