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至2021年,海口市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4个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共确认村集体成员身份21.52万户、75.98万人,确定股东75.98万人,完成率100%;建立村组经济合作社2981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274个,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2707个),完成率100%。完成2981个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及副本发放,完成率100%;经过清产核资,量化集体资产85.51亿元,集体土地14.93万公顷,货币资金总额31.49亿元。全市共落实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费459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3万元、省级资金853万元、市级资金1167.2万元、区级资金2282.3万元。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海口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员身份认定等系列工作流程的通知》《海口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海口市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指导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 市资规局印发《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入市管理机制、入市交易规则、土地开发利用管理、不动产权能和登记原则、入市交易收益分配与使用、保障措施6个方面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行规范。探索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宅基地改革政策结合,通过土地整理、宅基地有偿退出等形式盘活琼山区云龙镇道让村等空心村的闲置土地资源,整治后入市,为乡村导入产业提供土地要素保障。6月30日,美兰区演丰镇瑶城经济合作社5.96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成功挂牌出让,由海口海控瑶城美丽乡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975.87万元竞得,成为海口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首个具体“样板”。启动海口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6月,混合所有制企业——海口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设立,由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占比35%,中物互联网有限公司与海南荔博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各占比15%,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
琼山区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020年9月,琼山区成为全国104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计划2022年底完成。2021年6月9日,琼山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宣传动员大会召开,并启动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云龙镇先行试点推进宅基地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至年底,改革试点工作完成率50%。全区完成农村宅基地权籍调查7.46万宗、数据建库6.65万宗(89%)、办证5.4万宗(72%)。以旧州镇黄群村村民小组作为宅基地“三权分置”管理改革试点,7月发布实施《黄群村民小组宅基地“三权分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宅基地审核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农村宅基地审核审批工作流程,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做到逢建必报。起草《琼山区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工作方案(草案)》《海口市琼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琼山区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和开发的指导意见(草案)》等,并实际应用于红旗镇大敖村、桃园村、青龙山村、昌文村,云龙镇道让村、美丹村和大坡镇亭竹村。同时,为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起草《琼山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及管理办法(草案)》《琼山区关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草案)》。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年内,继续扶持48个行政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下拨中央、省、市配套扶持资金2400万元。至2021年,累计扶持144个行政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下拨中央、省、市配套扶持资金7200万元。秀英区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手段,采取“企业+村集体+农户”等模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龙华区、琼山区强化科技支撑,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合作,为村办集体经济实体公司进行技术支持,解决技术上劣势。龙华区创新工作机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指导各行政村成立村集体经济公司,建立食用菌示范基地2个,澳洲龙虾养殖示范基地1个,林下经济石斛种植基地2个,湿地香米、热带水果、常年蔬菜等种植业基地5个,引进外来投资企业3家。美兰区大致坡镇用好用活“田教授”资源,创建“田教授”扶贫实训基地,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
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 至2021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3440.84公顷,其中出租(转包)面积2986.27公顷、入股面积71.77公顷、其他方式流转382.8公顷。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2021年11月,中共海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财会工作、完善财务民主监督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村级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至2021年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计93.66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0.79亿元(货币资金38.3亿元),农业资产0.9亿元,长期资产0.38亿元,固定资产50.59亿元,其他资产1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4.9万公顷。